学校招投标中心于2016年9月设立,负责全校物资招投标与采购、资产管理等工作,资产管理工作于2018年4月由计划财务处转入招投标中心统一管理,招投标中心目前设有副主任1人,管理人员2人。招投标中心工作职责如下:
1.根据国家相关政策、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招投标与采购、资产管理等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。
2.负责全校货物、工程和服务等采购项目的招标与采购的管理工作。
3.负责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,及时发布采购信息,组织或参与编制采购文件,审查采购文件中的技术和商务条款是否有明显的排他条款。
4.负责采购工作总结和采购项目、数量金额的统计。
5.熟悉各种物资的供应渠道,了解市场动态,着重抓价格,降低采购成本,提高采购效率。不断提高业务技能,确保各种物资的正常采购。
6.负责组织采购合同的洽谈、审查和签订。
7.参与招标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,考核供应商执行合同情况及售后服务质量。
8.负责组织学校固定资产的资产清查、资产统计、资产使用效益考核与评估等工作,并对有关具体事项进行协调处理。
9.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其他日常工作:
①资产的申购论证和计划审核;
②资产的验收、出入库、建账等;
③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资源共享管理;
④资产的使用管理;
⑤资产的处置的相关工作;
⑥资产出租、出借的审批或审核及报批的相关工作。
9.负责校内各单位兼职资产管理员队伍建设,并进行相应的业务管理和培训工作。
10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。
( 发布日期:2019-12-26 10:55 )